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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技术、个体能力与劳动工资:来自认知和非认知能力视角的经验证据
引用本文:王林辉,钱圆圆,赵,贺.人工智能技术、个体能力与劳动工资:来自认知和非认知能力视角的经验证据[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24(4):58-69+149+147.
作者姓名:王林辉  钱圆圆    
作者单位:1. 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城市研究中心;2. 华东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人工智能技术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问题研究”(20ZDA069);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职业可替代率、行业智能化程度及就业效应”(20BJY019)成果之一;
摘    要:结合中国家庭追踪调查的微观数据,深入考察人工智能技术与个体能力耦合对劳动工资的影响,以及在不同岗位类型与不同性别群体中的异质性。结果表明:(1)人工智能技术与个体认知、非认知能力耦合,均有助于提高劳动者工资;但人工智能技术与非认知能力耦合形成的溢价效应要高于认知能力;运用工具变量法和处理效应模型进行内生性处理后结论依然稳健。(2)在不同岗位类型和不同性别群体中,人工智能技术与个体能力耦合的溢价效应不同。人工智能技术与非认知能力耦合的溢价效应仅存在于非程式化岗位和女性群体中,这是由于一些非程式化的岗位往往需要人机协作来完成,更需要具有较高非认知能力的劳动者,女性在语言表达和沟通等方面的非认知能力可能高于男性,这些隐形特质更易与人工智能技术环境互补,从而形成能力溢价。

关 键 词:人工智能技术  劳动工资  认知能力  非认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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