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明清时期,西南土司的承袭在两种方式间发生多次转变:赴京告袭,即土司或亲自或遣人赴京请求承袭,其显著特点是将承袭与朝贡结合;就彼冠带,即土司在地方请求承袭,但长期要求土司承袭时需按品秩纳粮。前者主要集中在明初,后者从明中期开始逐渐成为主要方式,但期间多有反复,直至清康熙时期就彼冠带被正式确立为土司的承袭方式。赴京告袭向就彼冠带的演变符合行政运作简化的规律,背后隐含了中央与地方经济获取状况的变化,即中央从起初的经济支出方转变为获取方,土司从明初的获取方逐渐成为支出方,直至改土归流后对土司编户齐民,直接征税。这是中央政府对西南土司经济管控不断深入的过程,也是西南少数民族逐渐被纳入国家统一管理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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