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公山,人也应该得到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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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孟延燕,周莉.雷公山,人也应该得到保护[J].中国民族,19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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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延燕 周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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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 1982年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雷公山自然保护区,地跨雷山、台江、剑河、榕江四个县边界,总面积71万亩,其中雷山县53万亩,占全区面积的74.6%.在保护区范围内的雷山县人口为2.9万多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3.78%,其中98%系少数民族. 居住在雷公山的少数民族,由于历史条件、自然环境和经济基础等方面的影响,生活本来就很贫苦.保护区建立后,由于没有处理好保护、开发和人民生活的关系,使群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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