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世界和中国诸民族宗法制度发展形态的共同规律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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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钱宗范.论世界和中国诸民族宗法制度发展形态的共同规律性[J].社会科学家,19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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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钱宗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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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师范大学历史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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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宗法制度是以父权、族权为特征的、包含有阶级对抗内容的一种宗族、家族制度,它在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的经济不太发展的国家和民族中普遍而长期地存在。在宗法制度的发展史上,嫡长子继承制只是某一特定阶段的产物,我国和世界一些民族在宗法制度发展中,经常的现象是不存在嫡长子继承,宗法统治仍长期存在。宗法制度包含了阶级对抗,不是纯粹的血缘组织。女性在宗法制度中,成为为宗族家族生儿育女以继承宗族家族香火的特殊性质的财产,是宗法性婚姻的共同特征。在世界历史上,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和阶级剥削制度的被推翻,是瓦解一切氏族血缘宗法关系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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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宗法制度 嫡长子继承制 家长制大家庭 低、报式婚姻 转房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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