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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点滴
摘    要:慈善捐赠应加大税前扣除比例慈善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被公认是社会的第三次分配。目前我国慈善组织只有100多个,掌握的资金总额还不到 GDP 的0.1%;而很多发达国家享受减免税待遇的慈善机构有几十万到上百万家,掌握的资金总额占到 GDP 的5%~10%。张燕丽认为,我们国家应尽快制定专项法律来规范慈善组织,并在慈善捐赠税收减免制度上加大税前扣除比例,促进慈善救助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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