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公共服务应“有加有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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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江.购买公共服务应“有加有减”[J].社区,2013(2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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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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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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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年,广州市投入3.2亿元向社工机构购买165项公共服务,服务人群覆盖到来穗外国人和广州农村居民。过去5年(2008—2013),广州市用于购买公共服务的财政资金从2008年的522万元猛增到2013年的3.2亿元,购买项目从3项拓展到21项。(《广州日报》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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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服务 《广州日报》 2008年 广州市 农村居民 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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