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与学科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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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怀连.农村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与学科体系[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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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怀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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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村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这是每个农村社会学研究者首先必须回答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国内外的学者们提出了种种不同的看法,分歧主要表现在确定研究范围的大小和幅度的宽窄上。有一部分人主张研究对象是农村社会整体,如农村社会学第一本教科书的著者G·M·吉莱特认为,农村社会学要研究农村社会的起源与发展,要解释农村社会生活内部的规律,并指出它发展的趋势,以及对农村生活有影响的地理环境和社会变迁等,他研究的实际上是整个农村社会。在我国,著名的农村社会学家杨开道也是主张研究农村社会生活全体的。他说:“农村社会学只是一种纯粹的社会科学,所研究的只是农村社会的全体,农村社会的常态,农村社会的基本现象。”他编著的《农村社会学》内容分为农村社会、农村社会的起源、农村社会的进化、农村社会的环境、农村社会生活、农村社会组织等几个部分,这说明他倾向于研究农村整体。另一位农村社会学家童润之认为;在农村社会学初创时期,我们应采取一个广泛的定义,那就是农村社会学“用科学的方法研究乡村社会形态、组织、变迁等,以谋求乡村生活的改善。”1936年,他出版了一本《乡村社会学》。在这本书中,他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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