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平等抑或实质进步——对"同票同权"社会效果的理性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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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鹏.数字平等抑或实质进步——对"同票同权"社会效果的理性解读[J].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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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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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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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选举法第五次修正案中最大的亮点是废除了"1/4选举权条款",城乡选举首次实现"同票同权",农村和城市迎来"同票同权"的新时代.它第一次从制度层面明确取消城乡差别,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真实体现,对落实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不过,要使农民在"最有发言权"的事务上能够真正主宰自己的命运,选举权数字上的平等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要进一步推进选举制度的改革,探索增强农民政治博弈能力的有效途径,实现城乡平等的实质进步.平权主义时代,不仅需要程序上的平等,更需要实质上的公正,所以应理性看待"同票同权"的社会效果.要清醒地认识到,"同票同权"不可能给农民的政治生活带来立竿见影的效果.必须认识以下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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