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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法系研究中的一个重大误区——“诸法合体、民刑不分”说质疑
作者姓名:杨一凡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摘    要:本文对中国古代的各种法律形式、大量有代表性法律的内容和体例结构进行了比较研究 ,认为从先秦到明清 ,历朝都存在多种法律形式 ,每一种法律形式都有其特定的功能。民、刑有分 ,刑事法律与各类非刑事法律有别 ,这些立法原则古今一以贯之。律典是刑法典 ,其内容属于刑事法律的范畴 ,决非是刑事、行政、军事、民事等法律规范的诸法合编。律典与其他形式的法律 ,是分工协调、诸法并用、相辅相成的关系。无论是从各种形式的法律的内容或体例结构看 ,所谓“诸法合体、民刑不分”说都不能成立。

关 键 词:中华法系  诸法合体  民刑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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