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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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0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J].劳动理论与实践,2010(2):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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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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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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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就做好我省2010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一、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2010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09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已办理退休(退职)或已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以下合并简称“企业退休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但在2009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退休人员除外。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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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 2010年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09年 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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