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陈独秀与胡适五四时期伦理思想之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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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丹丹.论陈独秀与胡适五四时期伦理思想之差异[J].学术交流,2012(1):3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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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丹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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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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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中国现代伦理学派及伦理思想研究”(06JD72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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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陈独秀和胡适在中国现代史上是两位极为重要也是备受争议的人物。他们一生的经历及学说,早已成为人们所关注和研究的对象,其中五四时期的思想是研究的一个热点。五四新文化运动实际上也是一场伦理革命运动,陈独秀提出伦理觉悟是"吾人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的思想,点明了伦理革命的重要性。陈独秀和胡适五四时期的伦理思想在基本点上是一致的,但也存在着种种差别。在人性论方面,陈独秀主张"性善性恶论",胡适主张"性无善无恶,可善可恶论;"在对待中国传统伦理方面,陈独秀主张彻底抛弃别尊卑、明贵贱的"三纲之说",胡适则主张"一点一滴"地改良。作为五四时期的新派人物,陈独秀和胡适的伦理思想在当时产生了重要影响,对于我们今天的伦理建构仍有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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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陈独秀 胡适 伦理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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