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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限度与马克思辩证法——与陆剑杰同志再商榷
作者姓名:禹国峰  杨东柱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哲学部 北京100091
摘    要:科学实践观是构筑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平台和基础。实践之主客体关系和主客观关系的关联是对立统一的,主客体对立统一是实践现象界的关系,而主客观对立统一则是实践本质界的关系。将马克思辩证法归结为实践辩证法,归结为主客体辩证法,不仅是片面的,而且是唯心的。《实践问题和矛盾问题新论》以主客体关系任意比附马克思辩证法本意的做法是片面的。作为限度的实践,只是马克思辩证法的基础,马克思辩证法是实践的,但不归结为实践辩证法。

关 键 词:实践限度  马克思辩证法  主体  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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