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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未成年患者知情同意权之民法构建——兼评我国医疗领域相关规定
引用本文:张里安,刘京.论未成年患者知情同意权之民法构建——兼评我国医疗领域相关规定[J].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1(3).
作者姓名:张里安  刘京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    要:我国《侵权责任法》对未成年人知情同意权问题并未作出规定,卫生部所颁布的《病例书写基本规范》则将民事行为能力作为评断患者同意能力的唯一标准.现行规定之下,未成年患者一律不具有知情同意能力.此种民事行为能力和同意能力不分之规定欠缺合理性,不利于未成年人医疗利益之保护.将未成年人同意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在理论中区别开,尽快建立一套符合未成年人心智成熟程度的多元模式,乃是构建知情同意制度之必要一环.

关 键 词:未成年人  知情同意  同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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