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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不尽赡养义务 老年人可否要回所赠与财产
作者姓名:杨学友
摘    要:正案例:牛老伯和老伴生有4个子女(2儿2女)。2004年,受财产赠儿不赠女传统观念的影响,老两口将自己的3间平房给了小儿子,但是房屋所有权证上还是牛老伯的名字,房子一直由小儿子一家居住;10万元现金给了在外地工作的大儿子。牛老伯还和两个儿子签订了赠与合同。如今,随着年龄增高,牛老伯和老伴的生活自理能力越来越差。当老两口需要得到子女照顾时,两个儿子都置之不理,把对牛老伯和老伴的照顾

关 键 词:赡养义务  赠与合同  生活自理能力  赠与人  房屋所有权证  撤销权  受赠人  生有  十二条  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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