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时期的宗教问题 |
| |
引用本文: | 刘卫华.论社会主义时期的宗教问题[J].宁夏社会科学,1986(2). |
| |
作者姓名: | 刘卫华 |
| |
摘 要: | 宗教既然是历史的产物,有其赖以产生和存在的历史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因此,对于宗教问题,绝对不能企图按人的主观意志,用强制的手段来加以解决。古今中外在宗教问题上都有惨痛的教训。宗教麻痹人们的斗志,以超人间的幻想代替积极的阶级斗争,它的思想体系是消极的。但是,我们又不能理解为宗教在有复杂的社会政治因素的阶级社会中所起的作用一概都是消极而无所作为的,实际上它积极地渗入了社会活动,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