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理词在刑事诉讼案件中的运用 |
| |
引用本文: | 潘海生.苗族理词在刑事诉讼案件中的运用[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91-93. |
| |
作者姓名: | 潘海生 |
| |
作者单位: | 凯里学院马列部 |
| |
摘 要: | 苗族在传统的诉讼文化中,探索了一套独特的诉讼习惯法规范,并通过理词来解决苗族内部的刑事诉讼案件,理词是苗族习惯法中的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结合。理词作为理师调处苗族婚姻纠纷的重要手段,为维持和谐的民间社会秩序提供了保证,成为苗族社会秩序中真实的法律样式。本文通过对解放前苗族内部发生的强奸、故意杀人、偷盗等案件的分析,探索苗族...
|
关 键 词: | 苗族 理师 理词 习惯法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