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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法律中的确立及完善
引用本文:仲丽娜.试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法律中的确立及完善[J].学术交流,2006,16(10):61-63.
作者姓名:仲丽娜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长春,130021
摘    要:无罪推定原则即任何人在未经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宣告有罪以前被推定或认为其无罪,它有利于准确惩治犯罪,切实保障人权,是刑事诉讼制度走向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标志。我国确立了无罪推定原则的一些合理内涵,如起诉方负证明责任、取消免予起诉制度、疑罪作无罪判决等,但并不全面,需要进一步更新观念、确立其宪法地位、规定沉默权、排除非法证据、完善刑法相关规定,使无罪推定原则真正成为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关 键 词:无罪推定原则  控方举证  沉默权  疑罪从无
文章编号:1000-8284(2006)10-0061-03
修稿时间:200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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