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体系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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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顾功耘.证据体系初探[J].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6(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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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功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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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实践中,时常会发生司法人员不注意证据间的联系与协调、轻信单个证据证明力、草率定案的问题。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强调指出: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要把提高司法工作质量置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抓紧抓好。为此,笔者认为:定案之前,有必要强调在充分调查与研究单个证据的基础上,建立证据体系(或称为证据系统),以增强司法人员的证据整体观念,准确定案。所谓证据体系,是由相互作用、相互依赖的若干个证据所构成的具有证明案情功能的有机整体。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整体的目的性。我们建立一个证据体系,是为了获取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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