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协同正义看罗尔斯、诺齐克之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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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易小明 王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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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首大学哲学研究所;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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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2YJA720031;湖南省教育厅重点研究基地开放基金资助项目:11K054;湖南省重点委托资助项目:12WTB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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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协同正义,是指同一性正义原则与差异性正义原则相协同而生成的正义。罗尔斯对平等的关注可以理解为主要基于同一性正义原则,诺齐克对自由的关注可以理解为主要基于差异性正义原则,罗尔斯与诺齐克都没有看到正义应当是差异性原则与同一性原则的协同。罗尔斯正义论的不足在于以同一性统筹差异性,而诺齐克正义理论的不足在于以差异性统筹同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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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同一性正义原则 差异性正义原则 自由 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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