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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女性文论中的正义观
引用本文:施志渝.现代女性文论中的正义观[J].河南社会科学,2013(7).
作者姓名:施志渝
作者单位:上海政法学院,上海,201701
摘    要:女性的社会属性是被男权社会所规定的,这就造成了男女两性之间在正义方面的天然不公平性.现代女性文学书写具有两重属性,一方面她们利用男权社会的理论工具,另一方面她们又强调自身的特质.只有从最后的结果来看女性文学中的叙事,才能对男权社会下女性的正义地位有清晰的认知.正义既关乎社会秩序,更牵涉女性权利.进入当代,女性的社会权利、经济地位有了很大改善,但女性文学在公共领域内的不在场导致其公共话语权的缺失.女性文学又过分强调自我而割裂同男性的联系,更加剧了社会伦理的二元对立.在社会思潮不断变幻的今天,女性只有书写自我、挖掘特质,同时善用人类价值体系进行宏大叙事,在公共领域内彰显自我并与男性一样“在场”,与男性构成“我们”的共同体一起对抗男权社会的侵袭,才能实现对女性正义观和正义地位的现实构建.

关 键 词:女性文论  正义观  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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