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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与各州教育立法的主导与主体关系
引用本文:吕春枝,刘增莲.美国联邦与各州教育立法的主导与主体关系[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2(5):84-85.
作者姓名:吕春枝  刘增莲
作者单位:1. 河北大学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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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美国是典型的法制化国家,美国联邦与各州教育立法呈现出主导与主体的关系.联邦政府就关涉国家利益的重大事件,制定相应法律,对州教育提出要求,在协助各州提高教育绩效的同时,掌控教育事业的发展进程和方向;州教育立法系统、全面,成为教育立法的主体.

文章编号:1005-6378(2007)05-0080-09
修稿时间:200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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