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苏格拉底把诗歌划分为属人的诗歌和属神的诗歌两类:第一类型诗歌是通过技巧对现实世界的一种再模仿,由于这类诗歌是技艺型的诗歌,诗人被划分到第六等级之中;第二类型诗歌则是凭神附的诗歌,诗人凭借着神的临幸创作出优秀的诗篇,这种诗歌是诗人在看到理式世界后浑然忘我创作出来的,相比于第一种类型的诗歌它显然具有优越性,诗人被划分到第一等人中。与哲人的迷狂不同,哲人的迷狂是他人看起来的迷狂而自己的清醒。苏格拉底这种对诗歌的划分,不仅符合了哲学的特性——在讨论之前首先要对某一事物进行定义分类,而且为以后对诗歌的逐次批判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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