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今年的“3·15”,爆出的雀巢奶粉、欧典地板、转基因食品、医疗纠纷……众多令人瞠目结舌的事件中,最令人愤怒的是商家们对消费者知情权的蒙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所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这就是消费者的知情权。毫无疑问,经营者有义务真实地向消费者说明所提供服务或商品的有关情况。但是在实际的交易过程中,我们往往坠落在销售者上天入地词藻华丽的各种专业术语中迷失方向,又不能表现出自己的无知以避免遭遇更大的忽悠。抑或陷入商家的“文字游戏”陷阱之中,吃亏都没地儿说理。我们不禁要问:谁来保护我们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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