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行政程序法的立法构想——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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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亚辉 朱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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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2. 中南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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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主政治要求政府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必须有规范政府行为的行政程序法。随着法治建设的推进,我国尽管先后出台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但至今尚无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在构建法治政府的语境下,我国急需一部统一的行政程序法。从宏观层面来看,我国行政程序法的立法模式宜采用权利保障模式和法典模式,应当确立公正、公开等基本原则,建立行政听证和行政责任保险两项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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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程序法 模式选择 制度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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