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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合同制度的性质和分类问题
引用本文:史际春.试论我国合同制度的性质和分类问题[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4(2).
作者姓名:史际春
摘    要:<正> 一、问题的提出合同这种社会现象,看起来似乎很简单:一方要约,一方承诺,双方信守诺言,由法律保证它的实现。然而,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合同在现代社会中几乎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形成了复杂的合同法律制度。例如,资本主义社会的第一部民法典《法国民法典》有一千余条规定契约之债的条文,内容从婚姻契约到债权担保,包罗万象。各社会主义国家也在民法典、经济法典或各种单行法规中对各种形式的合同作了规定,以确保国家对于各种合同关系的法律调整。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开展,我国工农业生产、科学技术和各种文化事业空前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合同这种法律形式同样显示出了巨大的生命力,被广泛运用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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