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计划生育非诉案件执行难问题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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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合明,孙建华.化解计划生育非诉案件执行难问题初探[J].人口与计划生育,2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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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合明 孙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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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计生委,鹤壁市淇滨区法院 邮编:458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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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计划生育非诉案件执行难主要是计划生育执法难,集中表现为两点:一是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难,二是处罚到位难。执行难问题不仅涉及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能否顺利开展计划生育工作问题,而且涉及到司法部门能否有效维护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尊严问题,更为严重的是事关各级党委政府能否使计划生育这一国策得到有效落实。所以,研究和解决这一问题是各级党委政府、计生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当务之急。一、正确认识计划生育非诉案件执行难问题计划生育非诉案件执行难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老问题。社会抚养费原来叫计划外生育费或计划外超生罚款,《中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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