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检察机关的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起步于2005年年底,实践证明该项制度在促进执法观念转变、保护办案干警、节约司法资源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对实现保障人权和惩罚犯罪的有机统一具有重要意义。2012年3月14日,修改后《刑事诉讼法》首次将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上升至法律层面,这是讯问全程同录制度发展史的重要里程碑。然而我们必须看到,由于我国的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影响了其在实际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和效果,个别检察机关甚至利用部分规定的不完善降低自身要求和标准,使得该项制度流于形式。因此,应当研究进一步健全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以切实规范检察机关的执法行为和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促进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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