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高校处分学生中正当程序原则的适用
引用本文:严海燕,胡刚.论高校处分学生中正当程序原则的适用[J].理论界,2007(7):121-122.
作者姓名:严海燕  胡刚
作者单位:1. 华中师范大学,湖北,武汉,430079
2. 湖北师范学院,湖北,黄石,435002
摘    要:本文以分析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为出发点,认为是否具有行政主体地位,关键在于是否享有公权力。高校处分权的行使体现的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是有社会行政权存在的行政法律关系,必须遵循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其中正当程序原则作为一项重要原则,必须得到贯彻。按照正当程序原则,高校对学生行使处分权时,要从处分学生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着手,保障学生的参与和平等的权利,真正做到依法治校。

关 键 词:高等学校  处分权  正当程序原则
文章编号:1003-6547(2007)07-0121-02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