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中的残疾生活补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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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晓燕.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中的残疾生活补助费[J].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7(2):129-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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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晓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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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通大学,法政学院,江苏,南通,226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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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统计计算表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中的残疾生活补助费并不比相同情况下一般人损残疾赔偿金少,两者互有高低。因此,在医疗事故中应适用一般人损残疾赔偿金的说法从根本上看就是偏颇的。而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一般人损残疾赔偿金的情形主要发生在农村居民或60岁以上的老年居民中,在这种情形下进行适当的调整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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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事故 残疾生活补助费 人身损害赔偿 残疾赔偿金 |
文章编号: | 1671-0479(2007)02-129-05 |
收稿时间: | 2007/4/23 0:00:00 |
修稿时间: | 2007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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