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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保险金后可否再要求赔偿?
引用本文:曹禺天.获取保险金后可否再要求赔偿?[J].小康生活,2005(3):49-49.
作者姓名:曹禺天
摘    要:小学生吴某被王某驾驶的拖拉机撞伤,花去医疗费5000余元。因吴某在校参加了人身保险,故保险公司按规定向其支付了4000余元的保险赔偿金。后吴某又持医疗费复印件(原件在保险公司存档)起诉到法院,要求王某赔偿所有医疗费用及相关损失。

关 键 词:中国  《民法》  损益相抵原则  《保险法》  人身保险关系  保险人  代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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