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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获取保险金后可否再要求赔偿?
作者姓名:
曹禺天
摘 要:
小学生吴某被王某驾驶的拖拉机撞伤,花去医疗费5000余元。因吴某在校参加了人身保险,故保险公司按规定向其支付了4000余元的保险赔偿金。后吴某又持医疗费复印件(原件在保险公司存档)起诉到法院,要求王某赔偿所有医疗费用及相关损失。
关 键 词:
中国 《民法》 损益相抵原则 《保险法》 人身保险关系 保险人 代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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