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诚信政府:权力寻租的治本之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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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延明 王燕 王宏 王颖驰 尚东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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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佳木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黑龙江佳木斯,154007 2. 佳木斯大学财务处,黑龙江佳木斯,154007 3. 佳木斯大学外事处,黑龙江佳木斯,154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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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基于内部控制角度规范政府权力寻租行为研究”(12514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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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权力寻租的本质是一种舞弊行为。舞弊三角理论认为舞弊发生的原因主要包括压力或动机、机会、合理化三个方面,最重要原因是合理化。诚信水平的下降或诚信缺失,使人更易于将权力寻租的舞弊行为合理化。现阶段影响我国社会进步的最大两个方面,一是社会的诚信,一是政府的公信力;二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要防范和治理权力寻租,必须首先建立诚信政府,改革政府官员与工作人员的任免、奖惩、考核机制,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政府行为,严格执法,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并接受来自人大、媒体、公众等各个方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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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权力寻租 舞弊 诚信 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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