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康德“自然目的论”之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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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叶秀山.论康德“自然目的论”之意义[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2011,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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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秀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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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北京,100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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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康德《判断力批判》中的“目的论判断力批判”是康德从《纯粹理性批判》就开始构思好的“批判哲学”体系中的组成部分,康德限制知识,为信仰留有余地,实际上意味着为“目的论”留下了余地.人作为“感性的存在者”属于自然,就“自然合目的性”来看,可以说人是一个“目的王国”的成员,是一个“追求幸福者”.然而,人还是“有理性者”,不仅仅是一个“自然王国”的成员,而且是“道德王国”的成员,不仅仅是“幸福追求者”,而且更是一个“自由追求者”.人在本质上是一个自由者,以至善为自己的终极目的.在“目的论”意义上说,“道德一自由”的王国是一个单纯的“目的王国”,它无需靠外在手段来实现,在这个意义上,“实践理性”具有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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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康德 自然目的论 《判断力批判》 普遍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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