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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实践教学法在法学教育中的运用
作者姓名:黄志萍
作者单位: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湖南长沙,410138
摘    要:现行法学教育中存在较多的弊端,纯理论教学不能适应法学教育的目标,实践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有明显的优越性。实践教学包括专题讨论、疑案辩论、专家讲座、实案旁听、观看实况录象、模拟审判、模拟仲裁、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社会调查、法律援助、见习、实习等方式。实践教学的运用需要在教学计划中确立其应有的地位,需要加强师资培养,建设实践基地,加大相关投入等。

关 键 词:实践教学法  法学教育  弊端  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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