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香港地区的法律渊源与大陆法律渊源之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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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玉凤.我国香港地区的法律渊源与大陆法律渊源之比较[J].宁夏社会科学,19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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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玉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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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第二民族学院!银川,75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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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从美国以武力占领香港后,美国政府就按照英属殖民地的形式在香港建立并逐步完善了香港的法律制度,使得香港地区的法律渊源无论在它的创制方式上,还是在它的外在表现形式上,都打上了英属殖民地的烙印,从而与大陆社会主义法律渊源之间形成鲜明的对比。众所周知,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早在公元前4000年左右,中国人就在香港地区居住与活动。然而,英帝国主义于1804年挑起了鸦片战争,迫使清朝政府与之先后签订了《中英南京条约》、《中英北京条约》、《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这三个不平等条约,强行占领香港。由于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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