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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河北省的租佃关系
作者姓名:乌廷玉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历史系土地制度史研究室 教授
摘    要:一、佃农的一般状况 1.河北省佃农的分布:据1933年实业部调查,河北省佃农占农户总数13%,半佃农占25.4%。1937年以后的十余年间,在日伪及国民党扩大内战时期,由于政治腐败,剥削沉重,自耕农破产加速,河北省佃农所占比例进一步扩大。据河北省土改时期的档案记载,1947年在冀南区十四个典型村中,贫农占总户数37%,中农占56%。在冀中区四十一个典型村中,贫农占31%,中农占61%。在冀东区二村,贫农占22%,中农占43.5%。由此可见,河北省在解放以前,在全省57个典型村中,贫农平均占农户总数30.2%,中农平均占总数53.5%,以上两个阶层共占农户总数83.7%。但是,从各省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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