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社会工作与民政工作的异同点
引用本文:郎太岩,石磊.论社会工作与民政工作的异同点[J].学术交流,1990(1).
作者姓名:郎太岩  石磊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民政干部学校 (郎太岩),黑龙江省民政干部学校(石磊)
摘    要:社会工作在国外已经形成学科,而民政工作在我国正在形成之中,两者关系既有联系,也有差别,本文拟就二者异同之处谈点看法,愿与学术界同仁商榷。一、两者概念上的差别社会工作一词,是由英文Social Work直译而来,源于西方。社会工作的基本概念,有狭义与广义之分。一般的说社会工作的狭义概念“是专指一种对于有问题的个人或团体所实施的各种专业服务”;社会工作的广义概念“是指一切有关促进个人与社会福利的措施,乃至包括各种教育、卫生、保险及其他公共事业”,因此,西方各国对社会工作一词的使用,往往是与社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