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现行的失业统计制度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劳动部门于1978年建立的城镇失(待)业登记制度;另一种是以国家统计局为主,1996年以后逐步建立的城镇劳动力抽样调查制度.失业登记制度属于申报制,在我国实践中已有20多年的历史,具有较长的时间序列,有比较完整的计算方法和稳定的数据来源.目前登记失业率已经成为我国监测失业状况的主要指标.失业调查制度是指由国家统计局建立的城镇劳动力情况抽样调查制度,按规定分别在每年的5月、10月、12月进行三次"城镇劳动力住户抽样调查".其中5月和12月的调查只在城镇地区进行,而10月份的调查是以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的样本为载体,与全国性的1‰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同时进行.该项调查采用分层抽样、PPS抽样和多段抽样等方法,由调查员进行入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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