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产权安排的效率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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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韦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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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长江大学经济学院,湖北荆州434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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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试图论述产权制度安排中应该坚持最优效率原则,通过对“躲避突然而来的暴风而紧急使用码头并没有侵犯任何权利”等事例的分析,指出科斯的效率原则不是帕累托效率的改进;诺思的效率原则只适应常态,非常态下紧急使用资源的权利应界定给道德;完整私有产权的效率原则是错误的。应该坚持的效率原则是将产权客体(或客体的某一权利属性)界定给通过控制属性能更容易地影响产出净价值的一方,或者把承担风险的责任付给最有能力承担责任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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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产权安排 效率原则 经济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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