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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公共领域"思想三论
引用本文:傅永军,汪迎东.哈贝马斯"公共领域"思想三论[J].山东社会科学,2007(1):5-9.
作者姓名:傅永军  汪迎东
作者单位:1. 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山东,济南,250100
2.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摘    要: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概念,意旨深远,涵义丰富,是一个集思想内涵、社会意义和政治功效于一体的综合性概念,绝不能仅仅局限于思想史视域来理解并揭示公共领域概念的价值和意义。从厘清公共领域概念是历史范畴还是规范概念、公共领域与市民社会关系以及公共领域的政治功能三个方面对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概念做些宏观性分析,有助于完整地把握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思想。

关 键 词:哈贝马斯  公共领域  历史范畴  规范概念  市民社会  政治功能
文章编号:1003-4145200701-0005-05
修稿时间:2006年9月20日

Three Topics of "Public Sphere" by Habermas
FU Yong-jun,WANG Ying-dong.Three Topics of "Public Sphere" by Habermas[J].Shandong Social Science,2007(1):5-9.
Authors:FU Yong-jun  WANG Ying-do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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