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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土政策”:环境法失灵的一个解释
引用本文:耿言虎,陈涛.环保“土政策”:环境法失灵的一个解释[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15(1):34-38.
作者姓名:耿言虎  陈涛
作者单位:1. 河海大学社会学系,江苏南京,210098
2.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山东青岛,266100
基金项目: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项目,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
摘    要:环保“土政策”是我国环境法律失灵的重要原因.按照类型可以分为象征性环保“土政策”、选择性环保“土政策”、替换性环保“土政策”、附加性环保“土政策”.环保“土政策”产生了严重的非预期后果.环保“土政策”表现出隐蔽化、“合法化”、补丁化的演变特征.完善政府环境问责制、建立环境保护“倒逼机制”、推进环境公众参与是治理环保“土政策”的有效策略.

关 键 词:环境法律失灵  环保"土政策"  非预期后果  次生焦虑
修稿时间:2013/3/27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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