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土政策”:环境法失灵的一个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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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耿言虎,陈涛.环保“土政策”:环境法失灵的一个解释[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15(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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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耿言虎 陈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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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河海大学社会学系,江苏南京,210098 2.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山东青岛,26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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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项目,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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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环保“土政策”是我国环境法律失灵的重要原因.按照类型可以分为象征性环保“土政策”、选择性环保“土政策”、替换性环保“土政策”、附加性环保“土政策”.环保“土政策”产生了严重的非预期后果.环保“土政策”表现出隐蔽化、“合法化”、补丁化的演变特征.完善政府环境问责制、建立环境保护“倒逼机制”、推进环境公众参与是治理环保“土政策”的有效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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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法律失灵 环保"土政策" 非预期后果 次生焦虑 |
修稿时间: | 2013/3/27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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