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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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以培.玉[J].市民,2006(4):11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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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以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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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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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1/4的涉外婚姻,最后面临解体,远渡重洋的中国妇女无法得到合理保障。为此,任弼时的女儿任远征委员在今年两会提交提案:加强对涉外婚姻的审核,保障中国妇女人身权利。提案上还有16位来自妇女界的全国政协委员签名附议,包括张海迪、敬一丹、罗天婵等16名委员联名建议,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时应增加审核条件:外国人应出具本人纳税证明书或资产证明书,证明其有正常生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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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涉外婚姻 中国 妇女权益 资产证明 人身权利 纳税证明 婚姻登记 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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