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走不通的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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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躬林.股份制:走不通的路[J].学术交流,19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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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躬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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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大学经济学院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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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把股份制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被许多文章所肯定,并在某些地方进行了试点。但我认为在社会主义经济原则下,推行股份制是行不通的。目前有的地方推行股份制是为了集资的需要。改革给地方、企业以相对独立的自主权,投资决策不象传统集中体制时那样只能由中央做出。但由于投资项目仍然由行政决定(不过是地方行政),决策者仍然不承担投资决策的风险。因此,科尔奈所说的投资饥渴症在改革后的体制里似乎表现得更为强烈,通过股份制集资也就成为某些地方的一种尝试。与此同时,改革后的企业与个人的收入分配存在着较大的差距,部分企业因利润留成使他们拥有部分自有资金。改革过程中小部分先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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