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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违法收养须采取四项措施
引用本文:董玉池.杜绝违法收养须采取四项措施[J].社会福利,2000(2).
作者姓名:董玉池
摘    要:一、加强法制教育,实行有效的政策引导。过去收养较少,对《收养法》宣传不够,现在收养剧增,要加大新颁布的《收养法》的宣传力度,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答记者问等形式公开向社会宣传。同时发挥各级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利用开会、办班、赶集等时机开展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了解《收养法》,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自觉按照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收养行为,支持民政部门以法行政,减少或避免违法收养。二、开展收养中介服务,减少违法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送养渠道有两个:一是社会福利院。二是符合条件的收养人。前者增加社会负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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