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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河渠志》勘误一则
引用本文:李德楠.《明史·河渠志》勘误一则[J].江海学刊,2005(2).
作者姓名:李德楠
摘    要:中华书局标点本《明史》卷八五《河渠三》载:“成化四年,管河主簿郭升以大石筑两堤,锢以铁锭,凿外洪翻船恶石三百,而平筑里洪堤岸,又石岸东西四百余丈。”按:“主簿”明代为政府各部署主管文书与典簿之官,太仆、鸿胪、钦天监及知县之佐官都可称主簿。成化四年(1468)郭升未曾任“主簿”一职,而只担任过徐州洪(又名百步洪)工部分司“主事”。主事为六部各司郎中之属官,是各部司官中最低的一级,官阶正六品。凿石筑堤一事正是郭升任徐州洪主事期间所为。《明宪宗实录》卷五五载,成化四年(1468)工部主事郭升奏:“……又如外洪翻船等石,里洪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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