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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论语》中的“耻”看中国哲学的自律精神
引用本文:揭芳.从《论语》中的“耻”看中国哲学的自律精神[J].社会科学家,2013(2).
作者姓名:揭芳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北京,100872
基金项目: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历史生成与当代价值
摘    要:“耻”是主体受到他人的侮辱,或者内疚于自身的不足、过错而产生的一种痛苦体验.自管子始,“耻”成为一种道德要求.在《论语》中“有耻”是士人人格修养的首要目标.“耻”作为一种道德要求最大的特点就是它是一种远恶向善的道德自觉;它以一种消极的,痛苦的情感体验,从反面督促人们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做不该做的事,起到了道德堤防的作用.而《论语》中的“耻”不仅体现了孔子对人的主体性、自主性的重视,也体现了中国哲学的自律精神.

关 键 词:  论语  自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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