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反腐抓证据靠小偷“光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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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文来.明朝反腐抓证据靠小偷“光顾”[J].今日南国,2014(12):2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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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文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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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嘉靖四十四年(1565),朝廷派往地方督察官员风纪、整饬吏治的巡按御史黄廷聘,一路收受官员的贿赂,又用尽各种方法搜刮老百姓的财物,收获颇丰。正当他准备将财物运回浙江老家,途经湖南衡山县时,因自恃身为钦差,是代天子巡视,没把衡山知县陈安志放在眼里,认为小小一个知县,没必要去费劲搭理。于是,黄廷聘抵达衡山后表现得很傲慢,自行安顿也不理会陈安志,准备住一晚第二天启程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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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小偷 证据 反腐 明朝 衡山县 老百姓 官员 黄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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