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抵押房屋在拍卖前房主最多住半年 |
| |
引用本文: | 潘家永.被抵押房屋在拍卖前房主最多住半年[J].家庭科技,2006(6):51-51. |
| |
作者姓名: | 潘家永 |
| |
摘 要: | 我原是一家合资企业的员工。在我的劳动合同期限还有一年半的情况下,单位撤销了我所在的部门,由于我不愿意变更原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以致单位解除了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对解除劳动合同我无异议,但在经济补偿的标准方面产生了争议。单位只愿以我的固定工资作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而我认为,经济补偿金的标准除包括固定工资外,还应包括奖金、补贴等项收入。请问,该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
|
关 键 词: | 工资 收入 劳动者 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 合资企业 补偿金 单位 标准 期限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