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溯推理”—刑事侦察中广泛运用的推理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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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毛新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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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镇江师专八三干部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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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中,侦查人员常常根据现场勘查的已知情况和调查访问的线索,推测犯罪分子及其作案过程、动机。这种从结果推测原因的思维活动就是“回溯推理”。 “回溯推理”的一般结构是: 如果A,那么D 如果B,那么D 如果C,那么D 已知D(结果) ∴可能A,可能B,可能C。 (A、B、C表示原因,包括作案人、作案手段、作案过程等) 由此可见,“回溯推理”是把假言推理和选言推理结合起来使用的一种推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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