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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罪客观方面若干问题探讨
作者姓名:顾加栋  姜柏生
作者单位: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江苏,南京,210029
摘    要:非法行医罪是职业犯,因而“偶尔为之”者不应当认为是犯罪;行医之“医”是具有专业性和危险性的预防、治疗疾病的活动,巫术、饮食疗法等活动不是非法行医。此外,文章还探讨了非法行医罪构成要件中“情节严重”的若干情形。

关 键 词:医生  非法行医罪  客观方面
文章编号:1671-0479(2007)01-015-03
收稿时间:2006-06-24
修稿时间:200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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